公共卫生治理项目执行主任,美国得克萨斯州圣玛丽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
知识产权(IPR)是思想创造之结晶,其形态包括发明、文艺作品、设计以及商业使用的标识、姓名与肖像等。
知识产权的概念发轫于欧洲,勃兴于美国。美国于建国之初,在其《宪法》第一条第8款第8项规定了知识产权之保护,并视之为立国之本,由此200年来引导全球创新潮流。
近代以来,蒸汽机车、汽车、电报、电话、电视、飞机等皆由美国人发明并一再型塑人类生活,奠定百年来全球领先之肇基。
公共卫生治理项目执行主任,美国得克萨斯州圣玛丽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
知识产权(IPR)是思想创造之结晶,其形态包括发明、文艺作品、设计以及商业使用的标识、姓名与肖像等。
知识产权的概念发轫于欧洲,勃兴于美国。美国于建国之初,在其《宪法》第一条第8款第8项规定了知识产权之保护,并视之为立国之本,由此200年来引导全球创新潮流。
近代以来,蒸汽机车、汽车、电报、电话、电视、飞机等皆由美国人发明并一再型塑人类生活,奠定百年来全球领先之肇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