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于6月1日公布《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下称《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中国首次以行政法规层级,为巨量境外存量资本立规矩、搭体系、保安全。《规定》将过去分散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加以系统整合,首次将服务、保护与反制措施等内容纳入统一框架,从而实现“合规者便利,投机者出局”,对外投资全面迈入“全周期监管与服务”的新阶段。

对外投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于6月1日公布《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下称《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中国首次以行政法规层级,为巨量境外存量资本立规矩、搭体系、保安全。《规定》将过去分散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加以系统整合,首次将服务、保护与反制措施等内容纳入统一框架,从而实现“合规者便利,投机者出局”,对外投资全面迈入“全周期监管与服务”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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