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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互认民商事判决的影响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24年03月01日第02期
《新安排》是在以“一国两制”基础,支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推动香港实现更好发展的前提下作出的,为两地判决的自由流动提供了扎实的法律基础及制度保障
在《新安排》施行后,关于内地判决书在香港申请认可与执行的审查标准将发生实质变化。图:CCTV+/视觉中国

   文|杜越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新安排》两地生效

  为提高内地和香港法院民商事案件判决互相认可和执行的便利性,有效解决内地和香港两地法院民商事案件判决相互认可和执行的问题,最高法院和香港特区政府于2019年1月18日签署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下称《新安排》),并规定在最高法院发布司法解释和香港完成有关程序后,由双方公布生效日期。

版面编辑:肖子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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