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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条例》出台有何深意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23年第5期 出版日期 2023年09月01日
它不仅让私募投资基金法律体系的大厦更加完整,而且厘清了争议已久的关键问题,并且对许多关键问题提供了良好的立法制度供给,也对行业差异化发展描绘了方向,可谓是私募投资基金法律制度发展乃至整个行业发展的关键一环
官方数据披露,截至2023年5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2万家,管理基金数量15.3万只,管理基金规模21万亿元左右。私募投资基金规模已经与公募基金相当。

   文|李寿双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2023年7月3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公布。从2017年8月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到现在接近六年时间,但实际上,从2012年修改《证券投资基金法》后就开始启动了《条例》起草工作,迄今已经有十年,名副其实的“十年磨一剑”,如今终于成功落地。遥记2017年9月,我有幸参加了《条例》的立法专家咨询会,恰逢中国法学会的第100场立法专家咨询会,会议规格很高,仪式很隆重。但此后迟迟未见进展,2018年出台的《资管新规》彻底改变了资管市场生态,私募投资基金无论从市场到监管也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外界普遍认为命运多舛的《条例》可能就此作罢,它一度甚至移出了证监会的立法工作内容,没想到又能重回轨道并快速推出,总算是补上了中国私募投资基金法律体系的关键一环。

关键之一:立法补位并平息争议问题

  官方数据披露,截至2023年5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基金业协会”或“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2万家,管理基金数量15.3万只,管理基金规模21万亿元左右。相比之下,公募基金资产净值合计27.77万亿元,换句话说,私募投资基金规模已经与公募基金相当,规模已经相当庞大,但是这么大的行业,法律体系却一直并不完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缺少《条例》这一环。《条例》的出台,使得私募投资基金有了从上位法律即《证券投资基金法》,到中间的《条例》,再到证监会的规章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105号令”),再到基金业协会的自律规则的完善法律体系。

版面编辑:肖子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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