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土地管理法修订: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如何分配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9年第1期 出版日期 2019年01月01日
长远来看,解决土地产权、权利模糊困境才是现行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主攻方向以及最终落脚点

南京农业大学中国土地问题研究中心

  近日,现行《土地管理法》即将修改的消息不胫而走。此次《土地管理法》修正可能成为现行《土地管理法》自1986年公布以来的第四次修正(1988、1998、2004)。

  《土地管理法》修改的具体内容,尤其是涉及以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宅基地制度改革等为重点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历来都是政界、学界、商界以及社会大众热议的焦点话题。然而,不论是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还是宅基地制度改革,都牵涉一个重要问题,即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如农村土地征收选择何种依据(被征地原用途,还是规划用途)补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获得土地收益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之间如何取得平衡,农民宅基地有偿使用或有偿退出而产生的土地收益如何合理安排等。

版面编辑:吴秋晗
  • 此篇文章很值
  • 赞赏激励一下

1人已赞赏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