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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行路难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5年第6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6月01日
司法改革多年奉行“留有余地”原则,一方面在为未来开拓空间,另一方面也在逐步摸索边界
2014年10月30日,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在为新录用的法官讲解如何使用法槌。新华社
 

  “我不过是微尘,大局已定。”上海一个基层法院的年轻人张枫如此形容此刻的心情。至少在可以预见的多年内,他不会被称为“法官”。

  4月23日,经过九个月的先行试点后,司法体制改革在上海市全面推开。作为司法改革的排头兵,上海司改承载了更多期待。

  然而,改革并没有一直延续启动时的振奋人心。措施小心翼翼落地,弥散于法院系统的忧虑也步步升起。

  2014年9月24日,安徽省高院院长张坚称,五年来流失法官1266人,其中近半数调离,或者从事律师职业。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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