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乡镇政府拖欠农村教师工资问题严重,引发许多农村教师上访和罢课行动。为了缓解矛盾,农村税费改革后,中央明确了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中央财政也为此增加了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同时,农村教师工资县级统筹、义务教育“一费制”、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两免一补”等教育财政改革措施纷纷出台。
教育“利好”政策不断出台。2008年,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全免费政策,2009年实施了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中央的改革态度明确,地方财政预算内教育投入连年增加,农村公办教师工资准时发放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