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原常委、深圳市政府原副市长
深圳国有企业,是指由深圳市政府作为出资人的市属国有企业,不包括中央和内地地方政府在深圳投资发展的企业,也不包括区政府投资的区属国有企业。
与央企和内地国有企业形成和发展的路径不同,深圳的国有企业是改革开放后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新国企”。
在20世纪80年代初深圳经济特区兴办之时,原宝安县是个落后的农业地区,其县城所在地——深圳,只不过是个3万人口的边陲小镇。当时,深圳乃至宝安县,与内地县域经济大体相同,除了有几家小机械、小水泥等“五小”工厂,以及设在县城的几家小规模的商业服务店,没有一家由国家或广东省投资建设的像样的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深圳的国有企业是在改革开放、特区建设大潮中诞生的,并伴随着深圳市场化改革、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大都市的建设而不断调整和发展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