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
法律秩序的目标是实现社会的确定性和安全性。但由于世界的相对化、流动化、复杂化,社会的风险性也越来越明显,关于现代法治国家的理论和制度设计,的确正在受到来自风险社会的挑战。尽管如此,民主参与程序仍是分散、转化、吸收以及有效防控决策风险的重要方式。
中国已经进入风险社会
什么是风险?简而言之,就是不希望出现的事实导致不希望出现的结果,在根本无法预期时被称为天灾或者危险,在隐约可预期时被称为人祸或者风险。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
法律秩序的目标是实现社会的确定性和安全性。但由于世界的相对化、流动化、复杂化,社会的风险性也越来越明显,关于现代法治国家的理论和制度设计,的确正在受到来自风险社会的挑战。尽管如此,民主参与程序仍是分散、转化、吸收以及有效防控决策风险的重要方式。
中国已经进入风险社会
什么是风险?简而言之,就是不希望出现的事实导致不希望出现的结果,在根本无法预期时被称为天灾或者危险,在隐约可预期时被称为人祸或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