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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中国的自由秩序原理之父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5年第5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5月01日
国家的大目标要先尊重老百姓的小目标,不急躁,不妄为,不与民争利
武汉华中科技大学,老子塑像。CFP :孙新明

天津财经大学教授

  我所在的楼前有一大片草坪,当初设计人员按照简单的几何结构辟出几条人行甬道,规整漂亮,可是,路径与人的行走习惯不大相合,有一段路竟是朝着相左的方向,然后掉头才能走到楼门前,于是,大家宁愿踩着草坪走一条直线。后来,走的人越来越多,硬是在草坪上踩出了一条新的小路,学校施工部门只得在这段已经被踩得不见草皮的路上铺上石条,等于承认了“非法小路”的合法性。

  这件不值一提的小事,却可证明“自然而然”的重要性,这也是人类自古希腊时代就争论不休的政治哲学问题。柏拉图说:“整个城邦的一切都应该尽可能地求其划一”;亚里士多德则认为:“一个趋向整体化的城邦,最后一定不成其为一个城邦。城邦的本质就是许多分子的集合。”(《政治学》)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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