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中国改革》 单玉晓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公民有权获得赔偿。这是1994年制定《国家赔偿法》所确立的制度。
这项名为国家赔偿的制度,迄今已确立30年,被视为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30年间,《国家赔偿法》历经两次修正,赔偿范围更加广泛,赔偿程序更趋顺畅,赔偿费用支付更有保障。
官方数据披露:1995年至2023年,全国法院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31.8万件,其中司法赔偿案件9.9万件,决定赔偿金额75.35亿元;与1995年相比,2023年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数量增长了17.55倍。侵犯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标准从17.76元增长到436.8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