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企业破产退出,首先被视为企业市场中的一种出清。不能有效配置和利用资源而资不抵债的企业被迫退出,由出价最高的企业出面接收破产企业。出价最高代表出价者往往有着预期回报率最高的企业重组方案,倾向于最能重新配置和利用被破产企业资源。由此可见,企业破产退出是优化企业资源配置的机制。企业市场退出也属于一种对企业债务人在资不抵债情况下的保护,所以叫“破产保护”。企业按照其资产净值的大小,按各债权人的债权占比赔偿债权人的债权损失。这样破产的结果,债务人理清了债务责任,从而可以在未来轻装上阵,既可以新设企业,以图东山再起,也可从事其他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