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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领域需要改革开放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8年第5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9月01日
中国应以加入GPA为契机,全面梳理、完善中国政府采购制度,推进相关领域尤其是国有企业采购的市场化、规范化改革,实现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的目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

  4月1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时宣布,中国将加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进程。这是2007年启动加入《政府采购协定》(GPA)谈判以来,中国最高领导人首次就此正式表态,标志着中国加入GPA谈判进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中国在加入WTO议定书中承诺,在成为WTO成员后将尽快启动加入GPA谈判。2007年底,中国政府履行承诺,提交了加入GPA申请和首份出价。根据加入GPA的程序,中国需要就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范围提供出价,并和GPA参加方开展双边谈判,同时要按照GPA规则的要求修改相应国内法律法规,使中国的政府采购制度符合国际规范。由于多种原因,中方的出价与GPA参加方要价还存在差距。自2007年提交首份出价以来,中国已经总共提交了6份出价,其中第6份出价在各个方面与第5份出价相比都有较显著的进步。但即便如此,在美国、欧盟等主要参加方看来,我国目前的出价仍有不足。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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