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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砌坑村农村 宅基地制度改革透视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6年第6期 出版日期 2016年11月01日
保持村庄原有建设用地规模不扩大,通过政府引导、村集体统一规划、村民自筹与政府补贴结合的方式,完成旧村改造,并将旧村改造节约的建设用地用于本村的道路、村民广场、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
晋江市在城市改造中保留下来的传统街区——五店市,这里保存了明清、民国至现代的闽南民居等特色建筑近百座。地处福建东南沿海的晋江市被列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政研究中心主任

  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是宅基地制度改革中的两个难点。福建省晋江市砌坑村在宅基地制度改革中,把村民改善村庄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内生需求,与宅基地的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结合。在新农村建设中,保持村庄原有建设用地规模不扩大,通过政府引导、村集体统一规划、村民自筹与政府补贴结合的方式,完成了旧村改造,并将旧村改造节约的建设用地用于本村的道路、村民广场、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改善农村环境与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多重目标。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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