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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准确理解特许经营与PPP的关系?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6年第4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7月01日
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中,如果以特许经营取代全部的PPP,显然是以偏概全,或者偷梁换柱
江苏镇江润扬长江公路大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许多国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体系中的一类模式,但在中国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存在着很大争议。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许多国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体系中的一类模式,但在中国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存在着很大争议。目前,国家正在推进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以及PPP立法。如果对争议不予以明确,必然会导致特许经营法律定位不准确,与PPP交叉适用,给实际操作和司法实践带来困扰。本文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立法中涉及的几个基本问题进行了初步探索,以供商榷。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产生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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