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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土地制度改革一些观点的商榷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6年第4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7月01日
农村土地涨价收益应该归谁?宅基地能不能进入市场?资本圈地症结何在?
安徽蒙城县乐土镇双龙新村。该村召开村民议事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决定把8 个自然村整体搬迁,3 个村保留整治,建成后可节约土地733 亩。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精神,社会有关方面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和解读,甚至存在完全相左的意见。在学术研究领域,以及在党和政府内部,人们不管持什么样的意见,都应该受到支持和鼓励。对少数人的意见和反对的意见,更应该特别加以保护。广开言路,可以砥砺相长;禁锢封锁,反而不利于统一认识,最终也是封锁不住。在思想解放的时代潮流中,人们的认识与事物的发展一样日新月异,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百思或有一得。出于以上认知,笔者谈谈对有关土地制度改革一些看法的个人商榷意见,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准确,有待读者批评、判断。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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