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制度基础。大学治理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石。本文讨论大学中的学院治理而非大学治理。虽然大学是法人而学院不是法人,但是学院是大学教师以学科划分的基层组织。而且,学院治理问题相对于大学治理较为单纯,可以集中讨论学校治理中与学术相关的问题(中国的《高等教育法》中规定大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而对学院层面无类似规定)。
国外大学中的学院通常是按照学科大类划分的,比如文理学院、工学院、商学院、法学院、医学院等。但目前中国大学中的学院往往是按照学科小类划分,比如经济学院、数学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学院、金融学院、会计学院等。在按照学科大类划分的学院中,通常学院下面设有按照学科小类划分的系。而按照学科小类划分的学院内通常不设系。本文没有用中国学科分类中的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的概念,因为这一分类并不科学,比如文学、历史、哲学、经济学与理学、工学同为门类。在本文用词中,理学、工学是大类,而文学、历史、哲学、经济学是小类。本文讨论的情况是按照学科大类划分的学院,内部分系,但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