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特约作者 周瑞金
今年,是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也是中央全会首次将“依法治国”作为议题的一年。
早在十七年前,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依据邓小平关于民主与法制的理论和实践,郑重地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和国家的治国方略和奋斗目标鲜明地确定了下来。
如果往前回溯,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明确提出:“要通过改革,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为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