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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地方立法先行的北京经验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25年03月01日第02期
从鼓励包括自动驾驶汽车在内的新兴事物发展角度,更宜通过地方立法引领推动先行先试,而非在国家立法层面统一规范,进而在我国实现自动驾驶汽车发展过程中中央与地方立法的协同
2024年3月3日,民众在北京城市副中心体验无人驾驶小巴车,其采用全无人驾驶设计,无方向盘、油门和刹车踏板,可载客9人。图:杨可佳/中新社
 

  文|顾大松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当前,随着中国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及其应用的快速发展,各方普遍呼吁加快自动驾驶汽车国家立法进程。如2025年1月12日至13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就提出,司法部要主动研究并提出无人驾驶等新领域的立法建议。

地方立法先行探索

  近几年全国两会上,均有代表与委员提出加快国家层面自动驾驶立法的建议,如2022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佘才高提出,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面临现行法律法规的冲突与缺失,建议通过国家层面立法为智能网联汽车装上法治的“离合器”,在国家立法层面重点规范智能网联汽车的准入、有条件自动驾驶系统的合法性、车辆所有人的义务、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责任、营运规则以及相关保险要求。

版面编辑: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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