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市场与网络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国《企业破产法》正式施行已经十年,大多数中国企业退出市场都没有经过正式的破产程序。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破产法的作用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2015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第一次明确提出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且把“三去一降一补”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任务。其中,破产法是清退“僵尸企业”、去杠杆和去产能的重要手段。然而,2017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发布的报告显示,破产依然没有成为企业退市的常态方式,破产制度及其配套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