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忆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代孕技术及各国对代孕技术应用的态度
代孕出现于上世纪70年代,是人工生殖技术发展到体外受精和试管婴儿层面上的衍生技术。是指借助现代医疗手段,将丈夫的精子注入代孕母亲的体内授精,或将人工培育成功的受精卵或胚胎植入代孕母亲体内怀孕的行为。
代孕与其他人工生殖技术一样具有人工性。代孕与传统的“借腹生子”有着明显的区别。
根据精卵来源不同,可将代孕分为妊娠型代孕(Gestational Surrogacy)和基因型代孕(Genetic Surrog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