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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还需大步向前——专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7年第2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3月01日
应该剪掉司法改革的“辫子”,充分解放思想,放开司法改革的“小脚”,大踏步前进
审判中心论也好,诉讼阶段论也好,减少冤假错案,根本上是要依据基本的司法正义标准建构刑事诉讼程序和规则体系,充分体现人权保障精神。

  司法改革渐次铺开,举措越来越具体,改革中的阻碍因素也日益显现,症结渐次明朗,甚至有些还是瓶颈性难题。这是改革不得不面对的阵痛,以改革的方式顶过去,改革才可能更上一层楼。回避或退缩,只能是事倍功半。

  司法改革尤其需要直面各方的质疑,无论是来自外部,还是司法机关内部。只有行动和改革成效能够真正化解质疑,别无他途。但是,改革如何向前推进,有赖于更具现实针对性的规划,激发改革内生动力。就此,财新记者专访了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

如何认知司法改革中出现的质疑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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