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浙江温州部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居民需要再缴纳30万元才能“续期”,引发社会热议。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如何续期?续期要不要缴费?地方政府有没有权力制定相关规定?其法律程序应当是什么?法学者们深切关注,投稿于本刊,从民法和宪法的层面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解答。本刊全文刊登,寄望对廓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不是应该自动无偿续期作出一定程度的法学分析。
——编者
有偿还是无偿,《物权法》有意留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浙江温州部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居民需要再缴纳30万元才能“续期”,引发社会热议。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如何续期?续期要不要缴费?地方政府有没有权力制定相关规定?其法律程序应当是什么?法学者们深切关注,投稿于本刊,从民法和宪法的层面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解答。本刊全文刊登,寄望对廓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不是应该自动无偿续期作出一定程度的法学分析。
——编者
有偿还是无偿,《物权法》有意留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