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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需及时填补“真空”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5年第7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7月01日
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时,对于涉及政策连续性的资质认定,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衔接

九三学社中央委员、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让 “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退出了历史舞台。

  非行政许可审批,被列为“不适用于《行政许可法》的其他审批”,一度被代指为“制度后门”和“灰色地带”。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将大大减少交易成本和制度成本,极大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但是,在一片叫好声中,对于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管理真空”,必须尽快跟进配套措施。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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