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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如何平稳推进 ——专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17年第4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7月01日
政府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密不可分,越是同步协调发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顾虑就越小,效果也会更好;反之,政府信息公开恐怕难以单兵突进

周东旭|财新记者

  6月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1个月。较现行的5章38条,征求意见稿扩充到6章54条,变化较大。

  这也是该条例自2008年5月1日实施以来首次修订,因而备受关注。政府信息公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公众对此也颇多期待。但是,自条例施行至今,老问题更为棘手,新问题层出不穷,如何平稳推进,突破瓶颈,依旧任重道远。

  对此,财新记者专访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沈岿曾多次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8年5月条例刚刚施行,就与其他两位学者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首都机场高速路收费情况;2017年1月,沈岿还曾向国家能源局和环境保护部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燃石油焦火力发电项目与当前的大气污染(雾霾)的关联度”的政府信息。

版面编辑:邱楠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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