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公管学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副教授
人工智能被认为是未来可能改变人类世界的重大科技变革,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其社会影响引起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关注和思考,人工智能的法律问题也随之得到高度重视。这种重视是双向的,既有法律对人工智能社会问题的规制,也有人工智能对现有法律制度的挑战。
前者如无人驾驶汽车、自动化交易、自动化武器等带来的新型法律问题及其规制,机器生产的社会后果及治理,超级智能的风险及其应对,算法歧视、算法黑箱、算法规制等问题;后者如人工智能作品著作权问题、人工智能的法律主体性拟制问题、人工智能对法律职业的影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