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研究员
前不久,网络上流传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贺雪峰的一篇文章,题目是“论土地资源与土地价值”。笔者在微信上看到了这篇文章,比较认真地拜读了。从字里行间感受到浓厚的知识分子的家国情怀,令人肃然起敬。但对文章中一些的观点,笔者有不赞同或不完全赞同之处。
要把基本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区分开,不能混为一谈
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又经过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近70年的实践表明,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有不同的实现形式。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最早建立并实行的,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制度和体制。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也积累了越来越多的矛盾。接着通过改革开放,转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求解决过往积累的矛盾。近40年过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还没有完成,现行的不少体制、机制,还带有过渡性质。其中,就包括政府经营土地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