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樊崇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
涉案财产问题是公众非常关心的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刑事诉讼法》修订时应重视这个问题。《刑诉法》素有“小宪法”之称,因为它与界定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关系的宪法类似。《宪法》规定的财产权、人身权都是很重要的,《刑事诉讼法》修订时,应人身权与财产权并重,落实《宪法》对财产权平等保护的要求。要吸收民行刑一体化的执法思路,坚持比例原则、善意审慎原则,通过设置独立的专章涉案财产处置程序,打通实体界限、审前机制、庭审审理、执行处理、权利救济、法律监督全链条的规则,来规定关于财产的保护问题,实现刑事与民事、行政规则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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