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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信息公开,地方政府可以做什么?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2020年第2/3期 出版日期 2020年03月18日
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传染病疫情信息的公开主体是国家卫健委以及得到授权的湖北省卫健委,但地方政府应依法公开应急预案、预警信息等
直到首例不明原因肺炎被发现后第46天的2020年1月23日,由于病例陡然增加,武汉疫情防控指挥部不得不采取“封城”措施,暂停全市公共交通并且关闭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
 

  在此次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早在2019年12月8日,武汉就已经发现第一例不明原因肺炎,但直至首例不明肺炎被发现后第23天的12月31日,武汉市卫健委才首次公开发布通报称:目前已发现27例病例,其中7例病情严重,有多例肺炎病例与华南海鲜批发市场有关联。

  自1月6日开始到17日的几次通报中,病例再无增加,且确诊病例从59例降至41例。直到首例不明原因肺炎被发现后第46天的2020年1月23日,由于病例陡然增加,武汉疫情防控指挥部不得不采取“封城”措施,暂停全市公共交通并且关闭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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